“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跨省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申请材料目录
1.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扫描原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等人民政府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送达函。
2、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人民法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或者预查封的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人民检察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函;(3)公安等人民政府有权机关查封的,应提交协助查封通知书。
三、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为当场办结。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欧洲五大联赛: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要求,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五、办理流程
六、咨询途径
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0793-8089960;0793-8089980
七、监督投诉渠道
0793-8089970。
八、办公地址
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B栋一楼;
九、网上办理地址: 请登录集成服务平台
十、办公时间
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夏季办公时间:8:30-17:00,冬季办公时间:8:30-16:30。
十、办理机构
上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